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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 / 2)





  夹缬?因为最近做了不少新衣衫,王九娘总算是知道了一些衣料织染的常识。夹缬便是用雕版夹紧织物染出图案的印花技术,色彩斑斓、图案丰富,时下非常流行。绞缬便是扎紧部分织物再染色,形成晕染效果的印花技术,虽然印花纹样有限,但胜在效果特别,也很是受欢迎。

  “先去瞧瞧。”还没逛过大唐织物店的王九娘心里充满了跃跃欲试。

  夹缬店里的伙计很是热情,不近不远地介绍着店里那些设计特别的夹缬布匹。听说这里既提供批量染的织物,也提供少量定制的图案,任客人选择。不差钱的王九娘看了好一会儿,终于相中了一块新染出的描绘洛水柳色的夹缬。

  “将这块夹缬做成屏风,摆在阿爷的书房如何?”好歹也是从洛阳带回去的礼物,当然要有洛阳特色。天津桥、洛水、杨柳堤岸都齐全了,色彩又是难得的单一墨色,格外风雅——就是它了。

  丹娘与青娘自是连连点头,称赞她这份礼物确实选得好。

  首次购物便大获成功,王九娘的信心也慢慢膨胀起来。接下来,不论是绞缬店、纱行、成衣行、珠宝行、脂粉店,还是文房四宝行、书肆,她都走了个遍。当然,就算是有钱有闲,兄长也拍胸脯豪爽地答应付账了,做惯了市井小民的她也依然不习惯胡乱花用。为长安的家人们捎带礼物,这是最重要的目标。为一直照顾她的兄长选件礼物,也是她的一片心意。最后,才轮到考虑自己的喜好。

  待到南市即将关闭的时候,王九娘才终于完成了此次南市之行的目标。马车里已经堆满了各色物品:绞缬、夹缬,镶着宝石的大食弯刀,不知自哪里出产的一套水晶杯,上等的陶砚、笔墨,以及洁白细腻的玉佩、赤金嵌红宝石的臂钏……林林总总,看得王九娘直皱眉:她原以为自己买得不多,但不知不觉竟也积累起了这么一大堆东西。

  这堆东西,究竟值多少钱?

  算了,既然有兄长付账,她就不必肉疼了。骨子里仍是个平民百姓的王九娘,显然仍需要朝着世家贵女的方向继续修炼。

  ☆、第十章 启程归家

  被侍婢们簇拥着的王九娘,回首望了一眼竹林掩映下只露出些许轮廓的精舍,目光中充满了感慨与复杂。这是前身自尽之地,亦是她获得新生之地;曾经是充满绝望之地,后来却成了安逸休养之地。洛阳、长秋尼寺,这辈子她可能都不会再踏足了。然而,这间精舍,一定会永久地留存在她的记忆中。

  她身侧的丹娘、青娘也跟着望过去,眼里蕴含的情绪却更加矛盾。过去这几个月充满了跌宕起伏,她们陪伴主人从垂死边缘挣扎着走了过来,委实太过不容易了。两人仿佛回忆起了那些惊惶、恐惧的过往,互相看了看,却并未出声提醒什么。春娘、夏娘则更是静默无比,对于主人此刻的举动,有些懵懂,又似乎有些理解。

  “走罢。”王九娘很快便回过了神,缓步走出竹林,进入了长秋尼寺。

  她在长秋尼寺的精舍中住了那么久,又曾得灵和法师妙手相救,于情于理,都应向这位恩人告别。不过,当她在年轻比丘尼的指引下,于宝殿香炉边寻得身着一身缁衣的灵和法师时,却发现兄长王七郎正拈着香立在旁边。

  “阿兄。”她出声唤道,又对灵和法师行礼,“见过灵和法师。”

  灵和法师对着她微微颔首,王七郎扫了妹妹一眼,勾唇笑了。

  王九娘抬起下颌,有些刻意地挺了挺胸膛,作出几分威武霸气之态。只见她身着时兴的藤黄色翻领窄袖长袍,配上漆黑的腰带,身侧垂着块羊脂白玉花鸟佩,头上绑着玄色长脚幞头,脚踏翘头长靴,瞧着竟像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郎一般俊逸潇洒。

  丹娘、青娘、春娘、夏娘也纷纷着了胡服,站在她身后,亦是个个精神抖擞。

  长安、洛阳两地的贵女们多有着“丈夫衣”的举动,王七郎瞧着妹妹前所未有的打扮颇觉有趣,灵和法师则早就见怪不怪了,反应也很是平静。

  将手里的线香插进香炉中后,王七郎道:“你亲自来辞别灵和法师也好。阿兄不便在尼寺中逗留,且去外头等你。”说罢,他便悠然出去了。

  王九娘遂笑了笑,像个男子一般朝着灵和法师躬身作揖:“蒙法师数次施救,九娘感激不尽。他日若是有缘,法师去往长安挂单时,莫忘了与我一见。若长秋寺遇上什么事,只要我帮得上忙,法师尽管差人送信便是。”其实,作为一个女子,她能帮得上忙的,或许也只有定期派人过来多施舍些香油钱了。

  灵和法师合掌还礼,淡然道:“檀越是有缘法之人,心性又赤诚,一劫一度已是过了,往后必然安稳无忧。而贫尼与檀越,若有缘便自能相见,倒是不必太过刻意相求。”

  王九娘怔了怔,心中对这位豁达的比丘尼更是钦佩:“多谢法师吉言,九娘就此别过。”

  灵和法师微微颔首:“贫尼是方外之人,便不送檀越了。”

  王九娘点头致意,目送她回到宝殿内继续诵经,便带着侍婢们走出了长秋寺吱呀轻响的大门。待她们踏出去之后,那无人守着的木门竟紧跟在她们身后,无声无息地合上了。

  正回头打量着门上悬着的“长秋寺”牌匾的王九娘若有所悟。丹娘、青娘也似是想到了什么,春娘、夏娘则被唬了一跳,只能面面相觑了。

  王七郎就等在门外,仿佛没有看见这一幕般,笑着道:“九娘居然穿了一身胡服,莫非是想跟着阿兄一起骑马?”

  “阿兄觉得,我能骑马么?”王九娘并不知道前身骑马技术如何,也只能这样反问回去,“我只是觉着,赶路的时候,穿长裙实在不太方便,着胡服才便于行动而已。”至少,穿上窄腿裤和靴子,在上下马车的时候就干脆利落多了。她新做的衣服里恰有那么两三身,正好在这一路上换着穿戴。

  “骑马便罢了。”王七郎摇了摇首,“教了你六七年也没学会,还赌气不愿意继续学。如今都这么大了,就算你想学,阿兄也不能教了。”他语中带着感慨,仿佛回忆起了过去的时光,看着妹妹的目光越发温和。

  王九娘又瞧见他身后立着几个眼熟的部曲、仆从,还抬着一个精巧的檐子,笑道:“阿兄,我们不如走下山罢。我连这片山都不曾好生走过呢,今日也算是最后的机会了。”昨天赶着进洛阳城,所以她也是坐了檐子下山。今天她倒想漫步下山,不但能赏景,还能在坐一整天马车前,好好活动一番筋骨。

  王七郎自是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无妨,我们也不用急着赶路。横竖只要在端阳前赶回长安便可,十来天已是足够了。”

  于是,兄妹二人带着侍婢仆从,缓步朝山下走去。这座山并不高峻,与那些名山大川相比,也不过是个林木森森的小坡罢了。又因附近寺观众多,平日也常有不少香客往来,上下山的路径皆铺了青石板,所以并不难行走。

  时近五月,阳光已是颇具威力,但走在几乎遮蔽了头顶的森林石径上,却依旧是凉风习习、舒适惬意。

  王七郎指了指旁边的一个岔路口:“那边便是清云观了。说起来,一直没带你去瞧瞧那几丛芍药,实在可惜了。不过,待回到长安,自家园子里的芍药也应该开得不比它们差。”

  王九娘好奇地侧身瞧了瞧,小径弯弯曲曲,通入松林深处。虽没能见到屋檐围墙,却隐约听见钟声阵阵。她摇了摇首,道:“听阿兄说起来,这清云观也不过是座普通的道观而已,没有道法高深的观主,亦没有多美的景色。至于那芍药丛,这些天阿兄大概已经将那些开得好的都折来与我簪在头上了,我便也不觉得有多可惜了。”

  王七郎不由得大笑起来:“说得倒是。守门的小道童每一回见到我都是一付苦脸,似乎恨不得立刻将那几丛芍药移到别处去才好。不过,在这观内认识的几个文士,倒是心性、才华俱是不错。”他忽然细细听了听动静,又笑道:“真是说曹操,曹操便到了。”

  王九娘正疑惑,便听见后头一阵脚步声传来。

  自刚才那条岔路上,快步走来了几位年轻男子。他们中,年纪轻的不过十七八岁,年长的也不足三十,皆穿着有些褶皱的圆领衫,行色匆匆地边赶路边低语着什么。待瞧见王七郎后,几人均是神情微松,露出半是怨怪半是欣喜之色。

  “王兄怎么不待我们醒来,便不告而别了?”

  “是啊,王兄走得也太匆忙了。”

  “总得让我们送一程罢。”

  王九娘闻见他们身上传来的淡淡酒味,不着痕迹地退了几步。王七郎瞥了妹妹一眼,微笑着道:“昨夜咱们喝得又尽兴又畅快,该说的也都说了。今早发现你们都酒醉未醒,我也不忍心再将你们都拉起来了。相交相知一场,又何必拘泥送与不送这等小事?”

  “王兄说得好!我们几个适才也合计了一番,就不给你送行了——干脆直接跟着你一起回长安便罢。”

  “是啊,在洛阳也待得够久了,回长安便该好生准备贡举之试了。”

  “咱们的文贴,也该寻机好好投递一番了。”

  “最近的诗文正好能用得上!”

  王七郎不由得莞尔:“也好,若是送行便罢了,若是同行,自是再好不过。此去长安十余日,途中说不得还能多出些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