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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1 / 2)





  对前男友真好,宁可眼里揉沙子。

  不过他都不打算追究了,朗歌对这桩案子更加无所谓。他处事的原则很简单,绕来绕去不过一个许风沐。

  许风沐就定定站着,直到后面的声音打破他的混沌。

  “许爷?”赵广提着裤子从后院墙角出来,瞅见前面那个正儿八经的背影怎么看都觉得眼熟,“真是你啊,好长时间没见忘了弟兄啊!”

  赵广把鸟塞回裤裆里,在溜光的秃瓢脑袋擦了把手,用头上的油给手上蹭了一手腻。习惯性想过去搭肩,记起许风沐的习惯,胳膊在空中拐了个方向挠到自己油亮的脑门上,“我刚还埋怨被条子逮到晦气呢,结果能在这碰到你,被关一晚上也值了。许爷,你犯了啥事啊?”

  许风沐花了些时间才记起来赵广的名字,原先他还在给顾爷卖命时,顾爷手底下的小喽喽太多,他认识的超不过一半。但赵广小偷小摸坑蒙拐骗的事情多了,几次都要人去局子里领,许风沐以前也去接过他一次,就是那时候记住的名字。

  许风沐没有回话,赵广觉得实在尴尬。他拿目光刮过许风沐一身正经金贵的西装,脸上划过嫌弃和怨毒。

  还真是飞上枝头当了凤凰,以前舔刀滚刃的弟兄都不认了。可这话赵广只敢偷偷说,要是让许爷听到,他刚出局子就该入土为安了。

  朗歌不动声色在旁边瞧着,一副尽职尽责背景板的模样。他暗地里出神的想,对付油光脑袋的,是应该在头皮上化个十字,然后往伤口里灌…

  朗歌正思索、赵广正唾弃呢,听见西局外传来嗡嗡嗡马达声。

  穆瑞骑着他的小电驴还没进来,看到赵广这瘪三堵在大院口,扯着大嗓门嚷嚷,“你的事不是审完交罚款了吗?怎么还在,想再关两天?”

  西区常年太平,局长是个混工资等退休的老头。穆瑞是西分局的代理副局,长得四平八稳,年轻的褶子里刻满了命苦,标准的从小没爹没娘,长大妻离子散。

  赵广偷鸡摸狗事情做得多,对这警察局熟得跟自家小洋房似得。可再熟还是怕穆瑞嚎嚎,局长要是动怒,老账旧账清算得把他关进去劳改个一两年。为了自由,赵广立刻夹着尾巴灰溜溜逃了。

  穆瑞偷偷踹了赵广两脚,把小电驴从煎饼摊旁边挤进来,这才瞄见直愣愣杵成麻杆的两人。他挤挤眼睛,又确认了这两套眼睛鼻子嘴。

  巧了,俩人他都认识。

  “许风沐?”这大帅比跟他在警校当了半年同学,穆瑞偏过头望着另外一个人,这他大帅比在市中学读高中的时候,同班过两年的哥们。穆瑞眼睛一亮,在朗歌喊闭嘴前惊讶地叫出他的外号,“二朗!”

  朗歌:……

  二朗?朗神?

  二郎神?

  “你俩怎么在这里?来跟我叙旧的?”穆瑞把小电驴大大咧咧停在车位里,还刻意横着摆过来占两个车位,以彰显他的地位。无奈小电驴饱经风霜,浑身零件要散不散跟主人一样命苦,即使十个车位也无法拯救他的破败。

  “你…哪位?”朗歌瞅着他挺熟的脸,愣是想不起来。

  “穆瑞?你来西局了?”许风沐还记得这人,倒不是因为有交情,实在是他存在感太高。

  在学校时出了名的‘二杆子’,事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一张苦逼脸充斥着舍身炸碉堡的无畏。难怪西局新来的小警察都这么不畏权贵,画风清奇,原来是有个胆大包天的领导。

  “是啊,老领导说西区太平,让我过来混吃等死。”老领导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含着泪,生怕穆瑞到东区得罪了顾爷那边,到城中得罪了一众镶金镀银的二世祖。

  他还没追忆完,矮警官探出一个脑袋,“穆副,他俩是昨天那个案子的嫌疑人。”

  “啥?”穆瑞惊悚的瞪大眼。

  太平的西区出了桩命案,结果顾爷的手底下最厉害的一个和二世祖里最金贵的一个都齐活了。

  真是造化弄人。

  纵使穆瑞心眼比别人缺了二百五十个,他也能明白这俩人得罪不起,连忙扯着破锣嗓子喊,“证据有吗?死者生前的关系排查了吗?监控调了吗?谁他娘让你乱抓人了!”

  矮警官让他吼懵了,委委屈屈的说,“老大,不是你说只要有嫌疑,见人就抓吗?”

  听完这话,朗歌和许风沐四道视线直直戳在他脊梁骨上。

  穆瑞打了个寒颤。

  快要到上班时间,俩熬了通宵还在公司里堆了一大摊事的人,没有跟老同学叙旧的闲工夫。穆瑞给他俩不停赔罪,殷切的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定下次一起喝酒。

  离开时,局子外摆摊的老大爷挥舞着饭勺,叫嚷着要给他俩煎饼。

  “吃煎饼吗?”朗歌问。

  许风沐扫了眼煎饼摊,冷艳的拒绝,“我不吃早饭。”

  即使许风沐现在处在高端洋气的大环境里装着逼,但有些习惯——比如饮食方面很难更改,他地地道道传统的中式肠胃压根接受不了咖啡牛奶配夹了芹菜末的面包片。但为了保持形象,又不能大大咧咧在楼下买豆浆油条,在办公室啃味道强烈的韭菜盒子。

  时间长了,许风沐就不吃早饭了。

  得,肯定又怕跟自己吃饭吐出来。朗歌脸吹了半晚上风冻得冷,没继续贴他的冰屁股,吃煎饼的欲|望也没了。

  “我下次来吃,你给我留着。”好歹是做了苦力的,不要白不要,朗家太子爷小气吧啦的想。

  第9章 009

  开车堵在路上的时候,许风沐看到信号灯,突兀地联想到那是朗歌的第三只眼。红黄绿,一闪一闪的。

  朗歌坐在副驾驶上,高达一百八十一公分的余光注意到视平线三厘米以下,许风沐明显下压嘴角的动作,估计是憋笑呢。

  经过整晚上的糟心事,能让他笑得原因没其他的了,朗歌心情复杂。能让许风沐高兴他挺开心的,但这个代价居然是牺牲自己的名誉。

  “穆瑞大概是我在市中学的同学,高二以前他们都叫我二朗,因为我总是年级第二。”后来他转到许风沐的学校,为了能够让许风沐注意到他的牛逼,朗歌整个高三都奋发图强保住年级第一,本以为应该改叫大朗或者一朗,结果那年开始流行‘学神’这种叫法,全校上下都叫他朗神。

  二朗,朗神。

  特么还能往一起凑吗!

  幸亏两个学校离得远交流少,没有把他的称呼合到一块的人。本来以为高中毕业就解脱了,结果今天刚好被许风沐撞到了。